法律法规

展开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子版下载-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word版下载

大小:11.1KB语言:中文 类别:法律法规系统:Win All
简介|教程|评论(0)
软件性质:免费软件时间:2024-04-28 15:08:24

标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软件介绍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word版九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免费电子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wps或者word软件打开查阅。提供了完整详细的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需要的用户欢迎下载使用。

简介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财政、工商、地税、公安、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可以协助处理有关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但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第六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阻挠。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 监察事项与管辖

第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

(二)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三) 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人员公平就业规定的情况;

(四) 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援助,执行就业、再就业规定的情况;

(五) 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的情况;

(六) 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七)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八)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

(九) 用人单位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

(十)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给予经济补偿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十一)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十二)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三)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遵守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规定的情况;

(十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条 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也可以将本级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指定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认为需要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可以提请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开展集中监察。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案件可以实行指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二条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用人单位责任人欠薪逃匿涉嫌诈骗等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九点软件园小编对真实下载地址介绍

1:该下载地址为九点软件园本地下载地址,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载包预览图如下: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载包预览图

2:下载包的正确包名:hljsldbzjctl_9a9m.com.rar
3:九点小编推荐WPS下载方便大家阅读文件:http://www.9a9m.com/soft/2359.html

热门推荐
推荐教程
猜你喜欢
用户评论
本类排行